井冈山法院网讯 随着最后两万元转账入户,邱某和刘某的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执行完毕。尽管刘某此前狠话连篇,但执行干警面不改色,坚决要求其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刘某只能乖乖交款。4月17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合伙协议纠纷。
2002年年底,邱某和刘某签订协议,合伙修建道路,后因工程款问题双方闹僵。2008年9月,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写明刘某应支付邱某66000元,刘某迫于情面,先期将零头6000元归还了邱某,剩余6万元拖而不决,迟迟未付。
邱某无奈,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刘某分三期向邱某支付6万元,前两期先后于2015年底、2016年底支付到位,最后一期本该在2017年底前到位。但刘某再次耍起了无赖,甚至放出狠话,“我有钱吃香的喝辣的,就是不给钱。”
执行干警专程来到刘某家中,就该款项的履行和刘某交涉,迫于执行压力,刘某脸变成了“猪肝色”,他当即表示服软,一周之内会主动履行该笔款项,在得到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后,执行干警暂缓采取强制措施,一周后,执行局长谢宝飞一个电话过去,刘某的执行款立马到位,该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