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发放16万元执行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8-04-27 17:42:02




井冈山法院网讯  4月27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井伟向12起案件16名困难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16万元。

    列夫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写道:“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每一个被救助的家庭后面,都有一段辛酸的往事,井冈山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结的困难案件申请人,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

    一场车祸打破了一个幸福家庭。2014年8月15日,谢某丈夫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谢某与其丈夫生前用人企业达成仲裁协议。后该公司停产倒闭,赔偿无果。谢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该公司已无可供被执行的财产只能裁定终本。一场车祸在夺去一条生命的同时,也带给了一个家庭不幸,考虑到谢某工作不稳定,生活得不到保障,故给予其必要的司法救助。

    一次工伤带来无尽的伤痛。2013年10月30日,史某在朱某的工地安装水电,由于朱某擅自搬离架子,致朱某从8米高的架子上摔落,造成粉碎性骨折。经协商,朱某赔偿史某13万元,在向史某支付3万元后,朱某此后杳无音讯,执行干警千方百计也无从知晓朱某的下落。考虑史某生活存在困难,给予其必要救助。

    “执行难”问题一直以来困扰着法院执行工作,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院受案逐年增长,执行压力与日俱增,特别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尤为突出,很多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均为特困群体,我院在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仍然有部分案件无法执行到位。为帮助申请人改善窘迫的生活状态,也让当事人理解支持法院工作,减小执行阻力和信访压力,每年,我院都会定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困难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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