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不付租 法院来执行

  发布时间:2018-05-17 10:39:59


井冈山法院网讯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租人房子却想着赖租。5月16日,井冈山法院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彭某夫妇于2009年与井冈山某公司签订3年租赁合同,2012年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续签,但彭某夫妇的店铺一直处于营业状态,直至2016年8月解除租赁,期间彭某先后分三次缴纳了部分租金,但并未结清,该公司多次催缴,彭某迟迟不付。

    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彭某夫妇将租房押金和电脑打印机等部分固定资产抵扣给该公司,并约定2017年底之前给付剩余租金。眼见约定给付日期已经过去几个月了,彭某迟迟未动,该公司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收悉该案后,迅速通过全国法院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询系统,对彭某夫妇的财产情况进行查控,并及时冻结其银行账户。彭某夫妇银行卡用不了,迫于执行压力,5月16日,其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将18000余元租金转入执行专项账户,该案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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