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12 18:38:18


(2015年1月21日在井冈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法院院长  陈井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市法院在中共井冈山市委的正确领导、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精心指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井冈山“红色传承、绿色发展”,建设小康井冈山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 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发展大局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严格依法办案,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的服务作用。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95件,结案859件,同比上升16.1%和19.8%,结案率为96%。从案件质量看,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0.9%,一审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率为1.0%,同比下降4.8%。从办案效率看,正常审限内结案率逾99%;30天内审结民事案件169件,占民事结案总数的三分之一。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63件,审结59件,结案率为93.7%,共判处被告人73名。针对流窜盗窃、故意伤害等严重影响我市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案件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依法判处贪污贿赂等犯罪,审结6件6人,全力促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首次审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有效地保护了公众的个人信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的罪犯,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对普通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通过加大调解力度,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3件,尽量修复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裂痕。

妥善处理民事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521件,审结507件,同比上升5.9%和13.4%。妥善审理涉及重点项目纠纷,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景区巡回法庭及时调处了多起旅游服务纠纷,为打造红色旅游精品城市提供司法保障。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05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妥善调处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32件,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32件,依法平衡商品房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职工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18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调处林海林业公司与新城镇新城村北门组的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促进井冈山绿色经济发展。

    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受理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件,同比上升125%。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既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行政行为实施有效监督,又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化解机制,建议行政机关完善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审查非诉案件55件,结案55件,其中涉及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件50件,为我市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支持。

全面加大执行力度。受理执行案件247件,执结229件,同比上升32.1%和26.5%,执结标的额为1405.3万元。积极开展指定执行、交叉执行工作。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依托网络信息平台,加强网络执行查控,与银行、国土资源等信息管理部门合作,一年来,查询银行存款421人(次),扣划41次,冻结74次,查封房产15套,拘留8人(次)。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执行积案清理、“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三个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曝光了39名失信被执行人,让“老赖”曝光在公众的视野下,同时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禁止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限制贷款、办理信用卡及不得担任企业高管人员等信用惩戒措施,压缩失信被执行人活动空间。依法拍卖华安木业有限公司,追回税款158万元,充分发挥司法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

二、 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

打造司法公开平台,以公开促公正,探索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审判、执行案件质效不断提升。

构建阳光司法模式“司法公开推进年活动”为载体,抓好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搭建良性互动平台,畅通与民意沟通渠道,在新浪和腾讯网开通官方微博,运用网络新媒体关注了解民情,联系服务群众。一年来,新浪微博已更新734条,粉丝数达4470人,居吉安市两级法院首位。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定出台了裁判文书上网的实施意见。逐步推进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底,对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209件,上网率达96%。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为公众了解法院创造条件,邀请社会公众来院参观指导、旁听庭审。

探索司法改革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委员直接审理案件制度,缩减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强化审判指导功能,审委会讨论案件同比下降16%,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3次。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院、庭长办案241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42%。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共同化解“执行难”问题。2014年,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了《井冈山市法院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实施办法》,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另外,我院制定了《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分段集约执行流程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开展分组交叉执行活动的实施方案》,分阶段、分组交叉执行,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健全审判监督体系。为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通过数字法院应用系统,在立案、开庭、结案、执行等环节持续跟踪案件进程,全程把握案件质效。严格审限管理,每月对案件进行超过2/3审限提示,依法审批延期审理的案件,2014年无超审限案件。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廉洁司法。健全案件评查机制,优化案件评查模式,实行一案一《审判管理卷宗》,从程序、实体、法律文书等方面制定详细的案件评查标准,同时建立专业审执评查队伍,各业务庭对所有审、执结案件进行交叉评查,促进案件质效不断提升。

三、强化诉讼服务,践行司法为民

落实和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着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切实做到近民心、畅民意、保民生。

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搭建便民诉讼服务平台,2014年,我院投资120余万元新建了420余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便捷舒适的服务环境。诉讼服务中心具有诉讼服务、纠纷化解和分流三大主要职能,创新设置“青年法官志愿者星火服务岗”,让司法服务更贴民心、更接地气。开展“校园普法行”活动,法官志愿者前往市保育院、毛泽东红军学校、旅游中专进行法制宣传与讲解,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落实涉诉信访改革措施,坚持院领导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26件,化解群众初访案件22件,对来信、来访涉及的问题全部予以回复办理,申诉信访秩序良性运转。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法庭搬到田间、搬到社区、搬到群众家门口,方便群众诉讼,巡回审判10余次,让司法活动更加深入群众。

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大力开展“法官驻村”活动,每个干警负责联系两个行政村(社区),开展基层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群众法律难题,让群众少跑腿;运用“群众说事法”解决纠纷,驻村法官针对“群众说事”反映出的法律问题来讲解法律规范,依托村两委、调解人员参与调解,再通过公开评议促进纠纷解决;驻村法官在工作中建立详细台账,记录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并予以回复,一年来,驻村法官共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调解纠纷10余起。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深入社区、企业、校园、乡村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和法官的满意程度,共走访群众18000余户,开展法制宣传190余次,向企业和群众发放司法服务与监督联系卡2万余份,走访企事业单位30余家,积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法律问题。

落实司法救助政策。对追索赡养费、医疗费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案件8件8.15万元。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加大快立、快审、快执工作力度。依法为公诉案件中符合条件的5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按照救助程序和标准,对在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结的案件特困申请人,纳入救助范围。一年来,法院共向10件10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金5万元。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持之以恒抓队伍、转作风、提素质,队伍整体风貌有了新变化,司法能力有了新提升。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人民法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共征求社会各界群众意见72条,查找出反映“四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6条。积极整改落实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法院发展、影响法院形象的突出问题和诉求16项,建立健全制度方案5项。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提高干警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依托红色资源,组织全院干警瞻仰革命旧址,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和法官誓词,进一步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积极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观看司法廉洁教育片、通报警示案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查究,完善防范司法腐败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工作约谈、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强化廉政风险防范。进一步完善廉政档案,采集27名部门副职以上法官的廉政档案信息,在制度和思想上增设拒腐防变防线。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定期培训制度,拓宽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在实践中锻炼队伍、培养能力,特别注重培养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新实施、新修改的法律、法规,通过相互交流,增进共识,不断更新干警法律业务知识。开展庭审观摩、案例评选、论文研讨、裁判文书评查等活动,丰富了办案方法,总结推广了办案经验。坚持不懈地开展岗位业务培训,选送52人参加上级法院、其他部门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其中3人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的学习,提升了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组织开展岗位读书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2014年,我院2名干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1名干警撰写的论文获得全国法院系统三等奖。

五、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搭建群众参与司法平台,提升司法透明度,以监督促公正、立公信、树形象。

提高接受监督意识。强化监督观念,树立监督是爱护、是支持更是一种促进的理念。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的监督推动解决制约法院发展的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增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以及社会监督意识。完善接受监督机制,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4年,我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2012年以来的执行工作,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知情权需求,“法院天天都是开放日”,群众凭有效身份证,无须预约即可登记旁听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余人次旁听案件庭审7件,并在庭审结束后发放征求意见表,收集意见和建议,大力传播司法正能量。以岗位监督牌的形式公开院领导和干警的姓名和联络方式,方便群众监督。召开与群众“整改面对面”暨新闻发布会,切实听取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对群众现场提出的关于审判、执行等方面的6个问题一一回应,诚恳地接受群众的监督与质询。

深化司法民主建设。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由2013年的20名陪审员增至2014年的40名陪审员,加强履职培训,提升陪审质量,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14件,陪审率达93%。邀请106名乡镇、社区干部担任司法协理员,实现司法协理工作网络全覆盖,2014年,司法协理员协助送达法律文书、寻找案件当事人128人次,参与调解、协助执行案件55件。

各位代表,在2014年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院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党建党员网络号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法院系统党组织先进党建工作案例;茨坪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庭,1人荣获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3人荣立吉安中院个人三等功,1人获吉安中院十佳民事办案能手。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管理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有的案件适用法律不当,案结事未了。二是法官办案压力大,有些案件难以查找到被执行人,难以查控被执行人财产,致使执行难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少数干警大局意识、为民意识不强,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司法作风有待改进。对此,我们将立足于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争取多方重视和支持,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市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红色传承、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按照市委三届八次会议的部署和此次会议的要求,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增强司法公信为重点,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基础,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加快推进法治井冈山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以全面推进法治井冈山建设为方向,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及时向市委汇报法院工作。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红色传承、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井冈山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全市发展大局。努力做好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法律宣传,通过摆摊讲法、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以公正的裁判引领社会价值,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增强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以全面深化法院司法改革为动力,提升审执工作质效

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以保障当事人诉权。着手完善诉前提示、预登记立案、导诉服务等制度,确保公民的诉讼权得到充分尊重。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审判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破产程序,将破产程序与执行程序有机结合,建立被执行人名册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加大对非诚信行为的控制力度,破解执行难题。

      三、以全面落实从严治院责任为己任,强化法院队伍建设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以落实从严治院责任为己任,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推进法院审判、执行和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四、以全面升级诉讼服务平台为契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

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提升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运用好“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发挥“星火青年法官志愿者服务岗”的作用;建设好“12368”语音诉讼服务热线平台。以公开促公信,用好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扎实开展“法官驻村”活动,进一步提升巡回审判效果。继续做好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工作,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让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继续开展大走访活动,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及时定纷止争,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五、以全面完善各项监督机制为抓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

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机制,主动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健全人大代表联络、建议办理等制度。认真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做好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临案听审等工作,更加广泛地听取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吉安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按照市委提出的“红色传承、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面建设法治井冈山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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