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喂,您好!请问是××案件的×××吗?我这里是井冈山法院案件回访中心……”在监察室门口,远远便听到纪检监察干警在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的声音。
“我的案子当时是曾警官帮我执的,一开始我以为我的钱都要打水漂了,后来他帮我拿回了,我跟他说你是好人。”一名执行案件申请人在电话中说,“今天,你们的电话回访让我感受到法的温暖,感受到人民法院的温度和情怀。可能我一辈子也就这一次到法院打官司,你们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美好的印象,谢谢你们!”
据悉,自今年下半年起,井冈山法院将案件当事人回访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将案件当事人满意度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针对当事人对案件有想法、表达不满的情况,及时安排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其中是否存在工作效率、司法作风、工作方法等方面的问题,逐一记录,及时反馈至承办法官。实行“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制度,对当事人反映确实存在问题的地方,及时上门走访,现场整改;对群众存在司法误解的地方,及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确保我院满意度测评工作有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