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田里烧枯草 引发山火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9-06-13 17:00:19


井冈山法院网讯  责任田里干农活,为图省事,不把禁令当回事,火烧枯草,引发森林火灾。日前,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才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8年3月10日下午,谢某才违反森林防火重点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烧茅草的禁令,在责任田里干农活,抱着“图快省事”的想法,将田里的枯草点燃。谁料,因天气干燥且风大,火瞬成势,蔓延到山场上,引起该山场森林火灾。

    火灾发生后,谢某才留在现场扑火,眼见火势失控,报警并向赶来灭火的民警主动承认了其失火的行为。经鉴定,山场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6.09公顷,被烧毁树种主要为杉木和松树,其中杉木473.034立方米,松木18.14立方米,合计491.174立方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才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致使有林地过火面积16.09公顷,被烧毁林木立木蓄积491.174立方米,其行为构成失火罪。被告人谢某才案发后主动在现场扑火,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从轻处罚,且其系过失犯罪,有悔罪表现,经评估,可以宣告缓刑。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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