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审理“套路贷”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9-07-12 08:57:46


    井冈山法院网讯    近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左某仁、左某军以及陈某、尹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案件,该院加大审判力度,选派专业法官审理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以车辆抵押借款为名,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虚增借款金额、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设置苛刻还款条件、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扣押被害人车辆,以不还钱就处置车辆相威胁,向被害人索要高额“利息”“违约金”“拖车费”等费用,其行为具有“套路贷”特征,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事审判法庭开庭审理耗时一天。庭审中,法庭对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当庭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实现辩护全覆盖,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法庭将择期宣判。

    井冈山市法院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审理案件的提前谋划,着力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截至目前已开庭审理涉恶案件6件24人。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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