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推进诉源治理 调撤征地补偿款纠纷

  发布时间:2020-04-24 09:38:22



井冈山法院网讯  4月20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成功调撤一起征地补偿款纠纷,罗某与其所在村、组达成和解,向该院申请撤回起诉。

    罗某于1995年与龙某登记结婚,并入赘至女方家中,户口也于婚后迁入,并一直在此居住、生活。2016年,因罗某所在村小组的山场被政府征用,获得征地补偿款。村小组对该补偿款的分配召开了村民大会,制定了分配方案,并经2/3以上村民同意通过,但方案对2016年11月26日前出嫁、离婚、死亡的该村村民,排除在了享受分配征地款的名单之外。而罗某与龙某在2013年便已经离婚,虽然离婚后,罗某一直生活在此,生产生活方式并未发生改变,但村小组拒绝给罗某分配征地补偿款,罗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考虑到一方面像罗某这种情况在当地不是个案,处理不好,可能影响后续案件的处置工作;另一方面,罗某长期生活在村里,以后还要在村里过日子,如果因一起官司,与周围村民的关系破裂,对日后生产生活也有影响。

    为充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引导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承办法官于3月26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就罗某提出的要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的诉讼请求和相关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展开法庭辩论。了解到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但对补偿金额等存在较大争议,承办法官最终决定先行组织调解。

    在收悉该村民小组组长肖某的答辩状后,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前往该村了解情况,并评估案件调解的可能性。4月20日,在当地镇政府的协助下,承办法官与该镇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协作,坐下来与案件当事人、村、组和乡镇领导进行沟通。经过多方努力,罗某与所在村、组达成和解,罗某主动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该案顺利告结,为后续相关案件处理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据悉,井冈山法院持续加大“两个一站式”建设力度,推动形成分层递进、繁简分流、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着力打造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今年以来,调解案件85件,撤诉案件46件,调撤率达68.23%。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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