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以和为贵 以和解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0-04-29 10:14:28


井冈山法院网讯  “谢谢理解,我一定在约定时间内把钱还上……”4月26日,郭某在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向申请执行人甘某双手合十。该执行案件最终达成和解。

    甘某与郭某是长期合作伙伴兼好友。2011年至2017年间,甘某一直为郭某承包的工程装运泥土砂石,因资金周转不灵,郭某陆续出现拖欠运费及工资的情况,累计达7万余元。甘某多次催讨无果,二人关系急转直下。甘某诉至法院,判决后,郭某依旧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如果能和平解决那当然是最好,以后生意上还能有往来……”在该院执行局办公室,申请执行人甘某和解诚意十足。

    办案人员统筹考虑双方当事人目前状况和长远利益,决定采取分别调解和集中座谈相结合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办案人员打通被执行人郭某电话,一方面向其释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被纳入失信人和限高“黑名单”,情节严重还将可能被判处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充分了解他目前的财务及资金运转情况。郭某表示会履行义务,但由于资金周转不开,希望能宽限些时日。

    4月26日,办案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坐到一起,进行充分沟通协商,最终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债务分期履行。

    近年来,井冈山法院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促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执行工作紧密衔接。在执行过程中,坚持“和解优先”原则,将执行和解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执行和解成为提升执行质效的突破口,截至4月28日,井冈山法院新收执行案件236件,已结120件,结案率50.63%,执行完毕率达60.8%。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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