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2020年6月2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快速、温和地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拖欠一方当场履行完毕。
2020年2月29日,刘某因急需用钱向同村的刘某某借款5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两个月,如未按期归还则应归还7000元。刘某因经济困难,未能如期归还,刘某某多次催收未果,一气之下遂起诉至法院。
井冈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接收该案诉讼材料之后,详细分析案情,认为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且双方都有调解意愿,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一次性支付原告借款5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纠纷即时解决,让原本有对立情绪的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一笑泯恩仇。
井冈山法院近年来一直秉持“调解优先”的理念,重视运用多元化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使得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和庭前,不仅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内涵,更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辖区社会和谐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