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七旬老人为儿修复信用

  发布时间:2020-06-03 16:11:22


井冈山法院网讯  近日,井冈山法院执结一起追索抚养费案件,被执行人因迟延履行生效判决,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父代儿主动履行,助其恢复信用。

    据悉,2011年蔡某与梁某自由恋爱并于同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梁某遂诉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双方各拥有一子的抚养权,另判决蔡某应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每月直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判决生效后,蔡某未按期给付抚养费,案件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

    在执行阶段,办案人员依法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送达给被执行人,并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对蔡某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了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之后办案人员将蔡某拘传到案,释明消极履行义务将可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会对以后的生活和工作造成种种困难,但蔡某依旧拒绝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办案人员遂依法将蔡某纳入被失信人名单,并向其住址地送达了裁定书。一边是孩子父亲拒绝给付,一边是孩子母亲催促履行,就在办案人员万分焦急的时刻,蔡某的父亲主动找到办案人员,将所欠的抚养费全部缴清,并承诺以后会如期向申请人支付应付的款项,“那也是我的孙子,抚养费本来就应该付,何况我也不想我儿子成为失信的人,他失去的信用,我来帮他弥补。”

    今年,井冈山法院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进一步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彻到案件执行过程的始终,让案件双方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情。

责任编辑:井法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