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受限 被执行人主动现身结2案

  发布时间:2020-07-20 11:31:54


    “法官,我已经把钱转到两申请人的账上了,现在我可以坐飞机了吗?”

    “好的,我现在核实一下,如果属实马上解除对你的限制消费措施。”

    企图通过“老赖”的方式逃避法律义务的南昌市某设计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最终因乘飞机受限,现身法院主动履行付款义务。

    2016年,南昌市某设计装饰公司承包了井冈山某乡村旅游景点一处房屋的装修工程,并将其中的木工和泥工工程分别分包给袁某宁、袁某梁,两人在2017年2月相继完成了规定的工程量,但该公司在支付完前期工程款后,一直未支付尾款。两人催促无果,遂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告上法庭。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承诺在2018年7月支付完剩余的木工工程款23000元和泥工工程款12000元。到期后,该公司未依约履行。

    2020年,袁某宁、袁某梁分别于1月18日和7月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该公司及法人代表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该公司名下的存款、土地、房产等信息进行全面的查询,反馈结果显示该公司账目上仅有5000元存款。办案人员试图联系李某,但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的状态。办案人员前往该公司,试图找到李某并进一步了解该公司新的财产状况,但李某一直避而不见。据实地走访了解,该公司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每况愈下。办案人员最终无功而返。

    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查人找物依旧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经申请人申请,法院依法将该公司和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袁某宁在接受了5000元的强制执行款后,其与南昌市某设计装饰公司装修装饰合同纠纷一案进入终本程序。

    就在办案人员以为另一个案件也将执行无果的情况下,李某主动找到办案人员,当场将两案件未执行到位的款项全部转至申请人指定账上。原来,李某是因为法院对其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导致其在购买飞机票时被拒,无奈之下,只能来法院了结这2个案子。两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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