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新华,男,1964年11月出生,江西永新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进入法院工作20余年,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井冈山市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带头办案,切实担当履职
该同志始终坚持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他带领刑事审判团队,研究案情、钻研法律,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全身心扑在工作上。他公正廉洁、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服务大局,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积极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交流,促成公检法协作机制。延伸司法职能,助力“行业清源”,主动发出高质量司法建议22份,且全部收到反馈。该院发出的司法建议数量质量及反馈率在吉安全市法院排名第一,受到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对铲除黑恶案件滋生土壤、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实现综合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依法扫黑除恶,守护一方平安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共审结8件涉恶案件,涉恶势力犯罪25人,8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肖新华同志恪尽职守,参与院内所有涉恶案件审理,无一发回重审,无一定性错误,无一改判,受到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