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按照少年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要求,5月25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少年法庭。
成立少年法庭是是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的具体行动,是深化综合审判改革、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的一大有力举措,是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促进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
少年法庭审理具有管辖权的下列案件:(1)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罗直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刑事案件;(2)被害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3)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事宜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以及适宜由少年法庭审理的离婚案件;(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格权纠纷案件;(5)侵权人为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以及被侵权人为未成年人,由少年法庭审理更为适宜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6)涉及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7)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其他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