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申请人来到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反映6年前的案子,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了,请求对被执行人解除强制措施。
据悉,该案为一起保证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古某与被执行人钟某系同乡兼好友,2011年10月,钟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欲向银行贷款20000元,请求古某为其提供担保,古某欣然允之。未曾想,贷款到期后钟某拒不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导致银行向法院起诉后要求古某承担连带责任,后古某的工资被强制进行扣划。2014年5月,古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钟某归还所扣划的款项,法院判如所请。判决生效后,钟某归还了10000元后就玩起了消失。无奈之下,2016年7月,古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对钟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因其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且同时对钟某采取纳失信、限制高消费等措施。6年后,失信限高显威力。2021年2月,因乘坐火车受限制,被执行人钟某不得不将剩余10000元如数还清,至此,该陈年旧案成功执结。
“法院这措施真的蛮给力的,这么久了,这钱还是要回来了……”古某高兴地说。
井冈山法院综合运用各项惩戒措施,对被执行人“软硬兼施”“先礼后兵”。据统计,2021年共纳失信被执行人379人次,发出限制消费令508份,推动50余件案件成功执结,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归还欠款达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