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已全部上线。”
“现在开庭!”
4月21日上午,随着主审法官吴雪梅敲响法槌,一场涉及4个城市、7个当事人的案件通过同一连线通道在井冈山法院第五审判庭顺利开展。这也是该院首次运用“云上法庭”开庭审理的案件, 与常见的庭审现场不同的是,法庭内仅有法官和书记员在场,原告、被告、第三人“只闻其声,未见其人。”
该案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为井冈山某电器有限公司,被告为江苏镇江某电器公司、董某、庄某涛、庄某泉,第三人为珠海某投资公司、陈某。据悉,井冈山某电器有限公司与江苏丹阳某电器公司签署了一份购销合同,但至合同有效期满,丹阳某电器有限公司仍欠161万余元的空调产品未发货给井冈山某电器有限公司。井冈山某电器有限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空调款161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616万余元。
案件审理期间,当事人分别位于镇江、珠海、南昌、井冈山四地。开庭前,法官助理通过电话指导诉讼参与人通过手机微信“出庭”小程序终端就地参与庭审。法官通过远程视频与当事人对话,组织双方隔空出示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开展法庭调查,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进行了电子签字确认,整场庭审规范有序,此次云上开庭顺利结束。
为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实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该院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建设“云上法庭”,以特殊的“面对面”形式保证庭审顺利开展,既保证了诉讼活动的有序进行,又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