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一案例入选赣法民意中心工作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5-17 08:22:56



   【群众诉求】申请执行人罗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吉安市吉州区某家具定制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罗某丈夫王某于春节假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临近下班时,通过12368热线向赣法民意中心反映:执行法官之前承诺上班时间均可以联系执行,但现在又说因家在外地,已请假回家过春节,无法赶回执行,王某对此非常不满,投诉执行法官不执行。

   【办理情况】井冈山法院接到工单后,虽然是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且临近下班,该院民意联络员仍旧第一时间将工单分配给执行团队办理,同时前往执行局协调解决反映人反映的问题。执行法官立即电话联系反映人王某,向其作出解释说明:尽管其无法及时赶回,但会积极向院领导报告,协调其他在院办案人员处理其问题。之后,该院确定另一名执行干警跟进该案执行问题,当时这名干警正在羁押室看守一被执行人,其协调好看守人员后,与王某取得联系。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该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家里将其拘传至法院,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直至晚上10:00。最终,经双方协商,被执行人当场给付罗某执行款40000元,其余款项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王某对法院工作表示理解,对执行法官放弃春节与家人团聚的时间积极执行表示感谢。

   【典型意义】本案例是赣法民意中心平台助推案件执结、化解矛盾的典型案例。在本案中,赣法民意中心作为当事人和法院之间沟通的“桥梁”,即使在除夕前夕,当事人也有渠道反映诉求,同时回访评价机制也倒逼执行人员加大执行力度,审慎妥善处理群众诉求,最终促成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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