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四周年,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审判活动,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通常被称为“无袍法官”。
井冈山法院为此开设"陪审员话陪审"专题,邀请我院优秀陪审员通过陪审员视角带大家一起深度了解法院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的生动实践。
人民陪审员 周玲玲
回顾我的陪审工作,每一次庭审都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一次品尝人间百态的机会,一次神圣的实践机会。我把每一次陪审都看作是一次积累,一次经历,一次成长。
作为陪审员参加陪审是必须履行的职责、义务,每当我在接到法院的参加开庭通知后,我都调整安排好自己的其他工作,及时抽出时间参加庭审,在每一次参与案件审理后,我都进行总结、反思,举一反三。这些案件使人警醒,引人深思,从中学到的不仅仅是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更重要的是学到了为人处事的原则和做人的基本道理。
每出一次庭审总会有新的收获,这种收获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也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我把审判庭视为法制和道德教育的课堂,反思过去工作,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工作之余我经常在思考要将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更好的结合到一起,相互促进。
通过几年的陪审活动,近距离接触到感受到了法院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司法为民工作上取得的成效,无论是在庭审程序上还是在实体判决上,都能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我亲眼看到了法官、书记员、法警们繁重的审判任务与工作的辛苦,他们的高质量、高效率、高负荷工作,我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对他们的工作精神表示非常钦佩与赞叹。
人民陪审员 彭怡
我在社区已经工作了二十多年,很荣幸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学法普法是我的基本工作。刚走上陪审这岗位的时候,总感觉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陪审”,在庭审中,我有时一言不发,随着陪审次数的增多,我逐渐意识到,在庭中光听不发表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就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应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履行自己的职责。特别是今年三月有幸参加了全省的人民陪审员的培训,通过这次培训,受益匪浅,收获满满,老师们的精彩演讲记忆犹新,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特别是周淑琴老师的“调解的艺术”,熊伍根老师的“调解的基本原则及方法运用”的课,拓宽了我的视野,更明白了一个人民陪审员应有的权力义务和担当,在今后的庭审中,提高在陪审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学习,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做好一名懂法知法的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