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四举措加强人民陪审员建设

  发布时间:2022-05-17 08:49:18


    自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正式公布施行以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为宗旨,通过四举措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助推司法公开、司法公正。

    一是夯实选任基础。与司法局、公安局共同严把选任关,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制度,不断优化人民陪审员的人员结构。选任专业化人民陪审员,发挥其在各自领域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通过对案件的全程参与,增强审判活动沟通民意、贴近民心的力量,为实现案结事了奠定基础。在一起离婚案件中,陪审员周玲玲用自身丰富的基层调解经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细心劝解,促成案件成功调解。

    二是强化履职保障。明确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方式及合议庭组成模式,保障全程参审,在开庭前以短信、电话方式通知人民陪审员开庭时间、地点、阅卷时间,讨论确定庭审提纲。鼓励其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先行发表意见,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审判长及时对案件中涉及的事实认定、证据规则、法律规定等事项及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保障其独立行使权力。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公众号开设“陪审员说陪审”专题,邀请优秀陪审员分享陪审工作心得体会;制作人民陪审员工作纪实视频,在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展示陪审员风采。定期推送陪审员制度的相关文章,提高公众对《人民陪审员法》的认识,增强陪审员参与司法审判的积极性和自豪感。

    四是加强经费保障。自2018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在我院辖区共参审693件,其中刑事案件192件,民事案件480件,行政案件21件。与陪审员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积极征求人民陪审员意见建议。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物质保障,将人民陪审员陪审补贴由每件60元提升至每件80元。积极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培训全程费用报销,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充足经费保障。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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