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与井冈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建立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通过加强联动,探索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与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深入融合,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们在送达涉企法律文书时,经常遇到有的企业注册地址是井冈山,实际经营地在外地;有的企业登记地址变更了,法院并不知道情况。这增大了我们的送达难度。”井冈山法院收转发e中心送达专员李利娟表示。
《细则》的出台正好解决了这一问题。《细则》规定,法院根据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的地址送达文书,针对无法送达的企业,将情况告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诉讼中变更登记或提供新的经验场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告知企业及时与法院联系。该机制旨在探索审判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度融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作为井冈山一项改革创新机制,是推动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信息畅通的良好渠道,借助大数据,助力法院审判工作与市场管理服务有效对接,健全了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打破法院与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通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倒逼企业在诉讼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文书送达工作,有效延伸司法职能,缩短案件审判周期,节约司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