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发布时间:2022-05-20 15:56:20



    5月20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向离婚案件当事人罗某出具《离婚证明书》,这是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

    据悉,罗某因与廖某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发现罗某在2021年4月已向法院提起过离婚诉讼请求,因廖某不同意离婚,且法庭认为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遂判决不准予离婚。现罗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均愿意离婚,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协议离婚,并对小孩的抚养问题也达成了一致意见,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离婚证明书》是由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此前,在法院诉讼离婚的,只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而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上,往往会涉及双方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以及一些其他个人隐私问题,导致当事人在需要证明婚姻状况的场合中,不可避免地泄露了自己的隐私。《离婚证明书》仅载明当事人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及生效日期,并明确双方的婚姻关系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解除的内容,不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问题,避免了因隐私泄露而造成的尴尬,解决了离婚法律文书不易保管携带的问题,实现了司法便民。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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