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死亡 看法官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2-05-26 08:25:48


    突发!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死亡。怎么办?近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

    被告李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行驶过程中,刮撞了原告王某,造成王某受伤。因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不一致,王某于2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次沟通,李某同意赔偿王某20000元,但王某提出因聘请律师,产生了律师费,要求李某增加1000元赔偿款,为此,李某不同意调解意见。承办法官只好按期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称,王某所提交的有关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的司法鉴定系单方面所做, 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庭审后三天,被告李某因病去世。

    经承包法官核实后,对本案进行了中止。案件中止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被告李某户籍地、住所地社区、乡政府、派出所调取其配偶及子女信息,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此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但突发被告李某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情况。为使矛盾纠纷得到更好地化解,经过村干部、乡镇司法调解员、承办法官的多方努力调解下,李某家属最终同意代为赔偿王某12000元,并将该款全部交到法院。王某领取该款后,撤回了起诉。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得以最终解决。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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