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部署“弘扬井冈精神、争创一流法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1-03-28 16:29:08



     井冈山法院网讯  2011年3月28日,井冈山市法院召开全院大会部署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中,该院根据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最高法院及省、市法院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弘扬井冈精神、争创一流法院”的口号。

    郭泽庆指出,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中央政法委此次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法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

  郭泽庆强调,此次活动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指导,以学习、继承和发扬“井冈山精神”为主线,以提高全院干警执法为民能力为重点,采取课堂教学与实地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革命传统教育和宗旨观念教育。作为地处井冈山这一特殊地理位置的井冈山法院,我院理应在这次活动中发挥优势,创造出自己的特色,取得显著的实际效果。

    据悉,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主要采取课堂教学和实地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目的在于帮助该院干警进一步了解井冈山革命历史、缅怀革命先辈业绩、激发工作热情。课堂教学的主要内容包括“井冈山斗争与井冈山精神”和“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等。实地教学主要包括现场教学(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大井朱毛旧居、小井红军医院等)和互动教学(井冈山精神代代相传)。

    该院还要求,全院在职的所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向院长请假。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听讲、记好笔记,并在活动结束后10天内写出一篇要心得体会文章交政工科。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由监察室进行专项考核,对无故不参加者及未按要求上交心得体会文章的实行通报并执行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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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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