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经过调解,承办法官圆满化解了这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2020年8月,袁某来到郑某承包的某房地产项目做工,袁某和郑某约定按件计算劳动报酬(1.5元/平方米)。2021年7月,袁某完工。经核算,郑某尚欠袁某38652元劳动报酬未支付,袁某向郑某多次讨要无果,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起诉。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郑某同意在一定期限内一次性付清拖欠的劳动报酬,并承担诉讼费。法官当场出具调解书,既解决了当事人的问题,又保持了双方的合作关系,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