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欠了我很多年的货款,在法院和张大姐的调解下,很多人都已经付了货款给我,真的非常感谢!”
井冈山市某水泥预制构件厂经营者林某向井冈山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红井冈家事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张有梅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办事暖人心”。
2017年2月,严某向该厂购买水泥管后未支付货款,后出具欠条,载明欠到水泥管材料费共计10000元。经多次催促,严某一直拖欠不付,该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严某支付货款1000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同时,该厂还提起了涉及其他8名拖欠货款买家的8件诉讼。经审查,该案事实清楚、案情较为简单,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遂将9件案件委派给“红井冈家事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
经过调解员张有梅的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该厂与严某达成调解协议:严某拖欠的货款于2022年年底前支付3000元,剩余7000元于2023年10月前全部付清。
该案的调解也形成示范效应,其他5件案件的被告主动将货款付给了该厂,该批案件调解成功率近70%。案件效率高,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得到了当事人好评,遂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