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笔者近日从井冈山市法院获悉,自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以来,该院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执行工作,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四项措施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分别召开了党组及全院干警大会,强调该项工作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举措,是践行“三个至上”的重大工作步署,再三强调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执行人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将执行规范化建设作为创建活动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执行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考评办法,切实把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执行保障措施到位。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实现执行权的优化配置制约,配齐配强执行人员,配备必要的执行装备,及重大执行活动的专项经费。
    四是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各项指标落实。在确保无执行积案的同时,进一步细化执行案件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分别达到90%、75%、65%。保证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及时、全面、准确,执行特困群体救助基金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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