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可以听到吗?”
“可以听到。”
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井冈山法院龙市法庭在井冈山市司法局利用监狱远程视频会见系统成功开庭审理了李某某与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
【案情回顾】被告张某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在吉安监狱服刑,已经服刑5年,原告李某某起诉离婚,双方有一11岁的儿子。因被告在监狱服刑,以往需要审判人员和原告到数百公里以外被告服刑的监狱开庭审理。
【司法联动】在向被告邮寄送达应诉材料后,主审法官了解到可以通过监狱的远程会见系统进行开庭,我院遂积极与被告服刑的监狱以及原告所在地的司法局取得联系、申请会见、安排庭审时间。
【隔空庭审】2022年11月2日上午9时30分,庭审在井冈山司法局远程视频会见室举行。在井冈山司法局与吉安监狱各方协调沟通、完成设备调试后,这场“特殊”的庭审顺利进行。视频“面对面”,法官与当事人,原告与被告均可以进行直接的交流。
【法外温情】“法官,开庭那天我可以带我儿子一起去吗?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见到爸爸了。”原告李某某提出想让11岁的儿子一同前往庭审现场,主审法官在综合考虑孩子的情况后,同意了李某某的申请。同时,被告张某某年迈的父母也申请了会见。庭审后,法官给了十分钟的时间给张某某与家人会见。
“爸爸,你在里面保护好身体,我会好好学习的”,张某某的儿子稚嫩地说道。
“我们会照顾好孩子,家里一切都好,你不要担心,照顾好自己”。李某某以及张某某的父母也哭着表示。
张某某见到家人如此也深有感触,泪洒当场,称自己已经申请了减刑,表示出狱后会补偿家人。
会见结束后,当事人对法院及工作人员都表示了感谢,张某某的母亲对法官竖起了大拇指。
法律不外乎人情,井冈山法院本着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理念,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又传递着诉讼服务的温暖和力量,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