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1年2月24日在井冈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郭泽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0年法院工作
    2010年,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人大二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院党组确定的“一二三四五六”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维护井冈山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以依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切实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一年来,市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格执法,注重执法效果,认真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95件,审结571件,结案率为96%。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大力促进社会稳定。共审结刑事案件66件,判处罪犯104人,其中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免予刑事处罚及单处罚金刑88人。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针对井冈山的特点,将抢劫、流窜盗窃、聚众斗殴、破坏森林资源等刑事犯罪及累犯、惯犯等列为打击重点,流窜盗窃犯明理宾、洪庆明等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初犯、偶犯等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确实不再危害社会的依法适用缓刑。
    精心审理民商事案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共审结民商事案件381件。高度重视审理涉及民生的有关案件。审理婚姻家庭案件88件,使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得以解脱,同时避免了众多家庭走向破裂。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9件,为伤残者追索医疗费用、赔偿金350余万元,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件,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54.2万元,有效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审结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买卖等案件19件,涉案标的金额650.1万元,有力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审结购销、租赁、承包、保险、借贷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61件,涉案标的金额2012.5万元,有效维护我市市场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
    扎实推进行政审判,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审查、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8件,执行标的额230万余元,全部执结51件,部分执行12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诉计划生育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依法拘留被执行人11人次,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500余次,征收社会抚养费130.8万元,有力推动了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工作中,既注意支持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意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发挥了较好的沟通与协调作用。在涉及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行政管理事务方面,为政府及有关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帮助,当好法律参谋。
     大力强化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坚持依法强制执行与说服自动履行相结合,在诉前、诉中和诉后等各阶段,通过采取诉前、诉讼保全和执行阶段的强制执行措施等多种途径,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共受理执行案件131件,申请执行标的额1093.8万元;执结124件,执结标的额892.4万元,案件执结率达94.7%,执行标的额到位率81.6%。采取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及查封、扣押、变(拍)卖财产等执行措施400余次,罚款28.5万元,拘留13人次。注重借助“执行联动机制”,有效发挥土地、工商、财政、房管、银行等部门在协助法院执行方面的积极作用,井冈山市工艺美术厂拖欠工程款等多起执行积案得到执行。有效利用执行专项救助基金,全年共审核发放执行救助资金4.4万元,使9起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案件得到妥善执行。
    (二)以“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为工作主题,大力提升能动司法水平。
    围绕全市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大局,积极开展法院审判工作。先后两次组织干警围绕“服务大局、能动司法”这一主题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引导法官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理念。大力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制定出台了《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关于为井冈山市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提供司法保障的具体意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好市委的决策部署提出了22点具体要求,使法院工作做到与市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将与“大局”和“民生”相关的案件即涉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案件,外商投资案件,社会广泛关注案件,申诉信访案件,新类型案件,矛盾易激化转化案件等实行重点管理、层层把关、定期通报。全年共办理此类案件39件,无一起出现影响大局和民生的事件发生。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大力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司法协理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的职能,促进案结事了。对有条件的民商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尽可能地使用调解、协调、和解的方式来处理,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1.4%,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高于全省10个百分点。茨坪法庭的调解率高达89%,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于2010年11月 9日视察该庭时给予了高度评价。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认真审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学校、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利用典型案件开设“模拟法庭”和法制宣传教育课,积极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与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班,通过组织培训教育、参加公益劳动等方式,切实做好“缓管免”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按照省高院名称、标识、功能、装备、用语、制度“六统一”的要求,加强机关及法庭的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免费为当事人提供茶水、报刊、诉讼指南、书写纸笔等服务,增设书写台和触摸显示屏,安排导诉员引导诉讼,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和上级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想出路、找办法、解难题,为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提起的诉讼减、免诉讼费11万元,为3名未成年罪犯指定辩护人,有效保障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下乡巡回审理赡养、相邻等案件10件,为年老、伤残、偏远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方便。我院还通过挤出行政经费、号召干警捐款等方式设立5万元救助基金,用于帮助包括罪犯在内的困难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以及从事援助孤寡老人、失学儿童、病残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公益活动。至今已发放款物合计3万余元,有30多名困难群众和当事人获得救助。
    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保障群众合法诉求。日常接待当事人来信来访532人次,院长接待日接访110人次。开展了“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对2009年12月31日前尚未息诉罢访的4起信访积案已全部清结。
    (三)以队伍建设为主要抓手,努力提高法官素质和职业形象。
    强化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三个至上”重要思想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增强干警对司法大局观、司法能动性和司法人民性的理解与认同,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建设一支思想上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官队伍。以“三民”活动为抓手,组织干警深入农村、社区、企业访民情、解民忧、保民安,为失学儿童、贫困家庭、受灾群众捐款1.5万余元。
    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司法能力。制定实施年度业务学习计划,坚持干警例会学习制度,通过举办领导讲座、法官教法官等方式,组织干警学习掌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着力提高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服务大局的能力。选派法官参加最高法院和省市法院组织的续职培训及各类专项培训共计  10期56人次。以法律文书讲评、庭审观摩比赛、岗位技能培训等方式培训法官18场次,增强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2人完成在职研究生的学历教育,2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狠抓作风建设,做到令行禁止。把作风建设与治庸、治懒、治散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典型事例抓起,从院庭领导干部抓起,着力培养干警办事认真、工作严谨、热情周到的良好作风,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遵守规章制度等现象从严查处,对工作中出现的差错、失职、违纪违规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实行通报或执行扣罚。全年有8人次因法律文书出现差错、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规章制度被给予通报或执行扣罚。
    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凝聚力。坚持每周一上午院党组例会制度,所有重大事项均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有效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注重发挥各部门中层干部的组织和骨干作用。加强对年轻干警的培养教育,每周一晚组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为年轻干警的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加强院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妇联等组织建设,组织干警开展文体比赛、劳动竞赛等健康有益的活动,积极营造一个“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
    规范队伍管理,提高司法效能。创立无缝化考核机制,实现考核人员和事项全覆盖,考核过程和结果全透明。2010年4月16日,《人民法院报》专门刊登文章介绍推广这一机制,引来全国数十家法院前来学习考察。5月6日,市法院院长应邀做客中国法院网院长访谈节目,就“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这一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并获全国优秀作品奖。进一步细化案件质量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制度,案件合格率达到100%,上诉率及改判、发回重审率均处于全市法院最低水平,无一起案件超法定期限。全年无重大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
    (四)全面加强内外监督,努力推进司法公开、公正与民主。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项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当事人代表座谈会2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跟踪参与执行案件12件。受理、审结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1件。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度,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8件,占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总数的96%。先后三次组织干警在全市范围内走访当事人、基层组织和群众以及相关单位,主动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及法官的意见,对走访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对所有法官承办的所有案件实行严格的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每份裁判文书载明当事人电话号码,评查办和监察室在结案后对当事人实行电话回访,发现有枉法裁判或受贿吃请等问题的严肃查处。
    强化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重新聘请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司法廉政监督员,在本院设兼职廉政监察员7名,负责对干警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深入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片,邀请专家学者上廉政教育课,请敬老院护理员来院作爱岗敬业专题报告。全年无干警违法违纪。
    2010年,市法院共有6个集体、15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被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这是吉安市两级法院首次获此称号,也是井冈山市法院有史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在2010年度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市法院获得95.9632%的满意率,在吉安市各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2010年8月10日,全国大法官审判管理专题研讨会在山召开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专程来到我院视察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并以“能动司法有特色,法院管理有特色,队伍建设有特色”高度评价法院工作取得的成效。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市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法官服务大局和为民司法的意识不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与新形势下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个别法官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办案、工作中存在拖拉现象。三是执法环境不够理想,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法院工作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法院工作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法院将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高度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以更新的理念、更强的能力、更高的水平、更好的形象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提供更全面、更有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能动司法方面取得新进展。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汇报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和突出问题,寻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办理党委、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照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高度统一的要求,坚定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延伸审判职能,积极能动司法,努力做出对党负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在促进发展方面取得新进展。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全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主动学习、认真贯彻、积极落实,使司法审判始终贴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对个案或类案的剖析和对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的研判,了解各种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坚持司法为民,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切实做好风险告知、诉讼指导、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注重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促进和谐稳定。
    (三)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在执法效果方面取得新进展。在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审理期限督办和通报制度,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新机制。落实全面、全程、全员调解的措施,尤其要加大立案和庭前调解力度,实现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的稳步上升。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多元机制、多元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和“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确保当事人诉讼权益高质高效地得到兑现。
    (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充分发挥井冈山的优良传统,坚持不懈地抓好法院队伍建设,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经典、瞻仰革命旧址、走访革命前辈和召开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对每一名法院干警进行生动深刻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当法官、为什么奋斗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重点规范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制约;贯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的自律、防范和惩戒机制,努力使法院风清气正、积极向上。
    各位代表:从新的一年开始,我市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也将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虚心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的要求,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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