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借”还是“赠” 真爱也需“明算账”

  发布时间:2023-03-07 10:19:32


    当下,情侣之间互相给付财物的现象十分普遍,一般包含了赠与、借贷、共同消费等多种法律关系,经济纠纷也随之而来。近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情侣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邹某与被告吴某系情侣关系,2020年7月21日,吴某以经济困难为由向邹某借款,邹某便通过支付宝转账20000元给吴某,后邹某与吴某分手,邹某多次催促被告吴某偿还该笔款项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吴某归还借款2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处于情侣关系时,原告以支付宝方式转账20000元给被告,虽未要求被告出具借条,但事后在原告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原告向被告表达了催促还款的意思,被告也曾表示“朋友勿扰,有钱了第一时间还你”。被告提出此笔款项为情侣之间的赠与的抗辩,其提供的聊天记录并不足以证明原告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且事后原被告曾提到还款问题,故原告与被告借贷关系成立。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被告向原告借款后应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最终,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是“借”还是“赠”,真爱也需“明算账”。在交往过程中,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应该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情侣热恋期互相赠送金钱礼物很正常,但对于大额金钱或贵重财物处置,应当谨慎,保持必要的清醒与理智,特别是注意保存真实可靠的证据,可进行备注说明转账的真实意图及目的,或者保留相关书面凭证(如借条、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避免日后发生争议时无据可依,出现经济纠纷。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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