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计算机速录能力;
7、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9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列为失信人员名单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按规定不能报考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9日(上班时间)。咨询电话:0796-6890867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3、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或照片各1份;②相关证件证明及技能证书扫描件或照片;③如实填写《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jgsfyyx@163.com)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
(二)考试流程:笔试、实操、面试
1、笔试内容:基础法律知识;
2、实操内容:进行听打和看打速录技能测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100分;
4、成绩计算方式:三项成绩相加即为个人成绩。
5、考试时间:202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有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受检人员交纳。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考察采取查阅人事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 聘用及管理
(一)所聘用人员性质。聘用后属编制外用工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聘用后待遇,面议。
(三)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聘用人员入职后,在我院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按照《井冈山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