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缅怀逝者,拜祖祭先,是我们寄托哀思的传统习俗,但因祭祀烧纸引发火灾事故的案例不在少数,稍有不慎便可能踏入法律“雷区”,面临牢狱之灾。
基本案情:2017年4月2日,被告人李某某和其堂兄李某携带纸钱、爆竹、香、蜡烛、打火机、啤酒等祭拜物品来到井冈山市某村某山场祭拜亲人,祭拜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某用啤酒浇在纸钱灰上并用香点燃爆竹燃放后离开。随后其堂兄李某发现坟前位置起火,二人积极灭火,并拨打报警电话。在消防人员、村干部、村民的努力下火势被扑灭。经鉴定,山场过火面积191亩(12.7公顷),林地类型为灌木林地,林木损失人民币4565元。事发后,被告人李某某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与受损村民均签订了谅解书。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2.7公顷,其行为构成失火罪。被告人案发后主动报警,并留在现场积极救火,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庭审中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提醒:清明节是我国祭奠祖先的传统节日,素有烧纸钱、点香蜡、放鞭炮的习俗,但因祭祀不慎,极易引发火灾,还将带来牢狱之灾。因此,在此提醒大家祭奠先祖仍需要文明祭祀、环保祭祀,切莫在纸钱、香蜡等未燃尽前离开,莫让缅怀之情成为面临牢狱之灾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