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虽美 小心有“炸”

  发布时间:2023-06-15 16:37:28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的回味,可烟花虽小威力却大,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意外。本该是欢乐团圆的春节,小小的烟花却给林某带来了“糟心事”。近日,井冈山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燃放烟花引起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被告当场给付赔偿款,原告当庭撤诉。

    2023年1月21日除夕夜,林某在自家坪场燃放烟花过程中,烟花突然倒地,将在公路上散步的张某炸伤,所幸未构成伤残。张某与林某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后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林某赔偿各类损失3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因被告人在外地,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通过云上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远程调解。林某对自家燃放烟花导致张某被炸伤的事实无异议,且其已先行向张某赔付医疗费等3800元,但认为张某主张的3万余元赔偿款过高。鉴于双方都有调解意向,且系邻里关系,承办法官从情理和法理角度耐心调解,并就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计算方式等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张某虽未构成伤残但却系无辜受伤,林某也充分认识了因自家燃放烟花给张某造成的伤害,最终,双方同意各让一步。林某再向张某支付赔偿款9000元并当场给付,张某当庭撤诉。一起因燃放烟花引起的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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