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买保险酿事故 法官倾情促调解

  发布时间:2023-06-27 11:53:13


    近日,井冈山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双方当事人在立案当日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2023年3月8日9时4分,被告肖某驾驶的面包车与原告江某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江某受伤,两车受损。经当地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肖某与原告江某各负同等责任,被告肖某的面包车因未购买交强险被交警大队扣留。原告江某与被告肖某就事故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江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肖某支付原告江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

    承办法官在审理该案时,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皆有积极解决此事的态度。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承办法官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核定赔偿金额并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因被告肖某未购买交强险,被告肖某自行承担原告江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7000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交强险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凡是我国境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都应依法投保交强险。交强险作为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种类,不单是为了保护不特定第三人的权益,同时也为投保人转移风险,分担损失,切莫因小失大,因未投保交强险而产生的后果需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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