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清晨奔赴外地蹲守,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9年7月至10月期间,罗某以生意周转为由陆续向李某借款共计350000元。罗某前期陆续归还了120000元,2020年11月26日罗某向李某重新出具了借条,并约定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2021年7月1日前归还全部借款和利息。然而,借款到期后罗某又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归还。为此,李某在法院民事文书生效后,于2023年3月13日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罗某名下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仅剩40余元,且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积极联系罗某,罗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前往罗某住处亦未发现其踪迹。
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执行法官提供了罗某的位置线索后。执行法官当即决定清晨动身前往该地蹲守,不一会儿,果然等到了罗某。罗某对于法院干警的突然出现很是意外,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罗某也深知无法再逃避,遂即当场支付了50000元,剩余的欠款会按照之前民事调解书双方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该案顺利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