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井冈山:落实“和”字诀 善意执行尽显司法温情

  发布时间:2023-08-07 16:17:51


    2015年7月,席某向刘某借款30000元,席某未按约定还款,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庭前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前两期席某严格依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共归还借款6000元,但第三期还款期限已至,席某却迟迟未履行。2023年7月,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其名下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进行冻结,并对其日常消费进行限制。而后执行法官对其进行实地走访以及村委调查,经查,席某现正处于重病期间,无劳动能力且还需要承担巨额的医药费。在了解该情况后,执行法官随即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联系,向其详细阐述了被执行人当前困境以及法院对于该案件下一步执行计划。执行法官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并积极释法明理,刘某当场表示愿意和解,针对剩余未付款项重新制定还款方案,并延长还款期限,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缓冲时间,预留其治疗费用,约定自2023年11月起,每月偿还欠款1000元,并同意将被执行人名下账号予以解冻。被执行人也表示会严格遵守还款约定,尽快将案件履行完毕。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近年来,井冈山法院将善意文明理念与强制执行深度融合,充分落实“和”字决,在维护胜诉人的权益下,充分考虑被执行人还款能力,顺利执结大量矛盾纠纷较为激烈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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