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执前和解中心正式成立并实质化运行。
执前和解中心是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切实推进执行难源头综合治理,通过督促、鼓励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提高生效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将部分执行案件化解在立案前,以节约司法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成立执前和解中心是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创新性实践,不仅有利于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快速兑现,也有利于缓和、修复社会关系,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执行和解成效成立当日,便成功调解两起纠纷。
案件一:执行完毕雷某与井冈山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井冈山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雷某欠缴物业服务费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两级法院审理,2023年8月,吉安市中级人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雷某应支付井冈山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1051.58元。
2023年9月,该物业服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前调解员在申请执行人提交申请材料第一时间介入案件执行,通过对申请执行人进行首次约谈,初步了解到雷某为个体工商户,以经营小型家电为主。考虑到案件标的小,执行难度不大,执行调解员当场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释明不履行法定义务将会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依法告知其强制执行立案前自动履行全部义务,免收执行费,可以不录入强制执行系统,不影响征信。雷某当即表示会自动履行,并在当日将该笔款项转入法院专户,同时希望在法院不录入执行系统,法院同意其申请并将该案作不立案处理,并免收执行费。该案历经2小时执行完毕。
案件二:执行和解石某与井冈山某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井冈山某食品有限公司在石某处购买家禽,货款总计384274元。因该公司没有及时支付货款,石某诉至本院。经调解,2023年7月,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井冈山某食品有限公司从7月31日起,每月月底归还一定数额货款,直至2024年8月全部付清,其中2023年7月31日以及8月31日分别归还45000元。因该食品公司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9月,石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因涉中小微企业,遂转入执前和解中心办理。执行调解员了解到该食品公司在本院曾涉及几起执行案件,但均已执行完毕,且该公司目前征信情况良好。为进一步了解该公司运营情况,执前调解员与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谢某取得联系,谢某称未能及时归还货款缘于公司资金暂时出现短缺,但公司已向当地银行申请一笔贷款,正在审批中,贷款到位后会第一时间偿还石某货款,请求法院能给予一个星期的宽限期。执行调解员遂与石某进行沟通,充分说明该公司的履行意愿、履行能力以及不履行法院将采取的下一步措施,石某最终将履行期限延长至9月底,并同意暂不录入强制执行系统,暂缓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措施。至此,该案暂时达成和解,执行调解员将继续跟进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下一步,井冈山法院将继续聚焦执源治理,推动执前和解中心实质化高效运行。进一步探索“执源”+“诉源”双轨治理模式,实现立审执融合发展,综合运用各类执行措施,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