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银行卡取现 一男子获刑九个月

  发布时间:2023-10-12 10:25:31


    近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6月份,被告人王某某通过“飞机”APP认识一网友,得知提供银行卡并帮忙取现可以获取报酬。同年6月26日晚,被告人王某某通过QQ群联系一个陌生好友要求提供三张银行卡,并承诺给予相应的报酬。被告人王某某收到银行卡后,通过“飞机”APP将QQ好友提供的三张银行卡卡号告知上家。2022年6月27日,被害人刘某某被骗资金49580元转入上述银行卡内,被告人王某某当即根据上家要求在ATM机上予以全部取现并交给上家,从中获利3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资金,为获取非法利益,以提供银行卡接收并取现的方式予以掩饰、隐瞒,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其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预缴罚金,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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