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多年旧案。当事人刘某来到执行局,将印有"秉公执法,廉明高效"和"高效执行楷模,为民不辞辛苦"的两幅锦旗交到执行法官手上。
案情回顾:2015年10月,李某向某金融机构贷款 460余万元并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刘某、王某以《不可撤销的担保函》形式为李某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后因李某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故某金融机构向本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应偿还原告借款460余万元,刘某、王某等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因到期仍未履行,故某金融机构于2017年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一直未找到,该案陷入执行困难局面,我院遂将被执行人李某、刘某、王某等人银行账户全部冻结,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限制其高消费,该案暂以终结执行结案。
2022年年底,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前往法院表明该笔借款实际用款人为王某,自己未曾用过该借款且无偿还能力,并提供了王某的住所地,经执行法官确认属实后,执行法官即刻前往王某住所地,将其传唤至法院。经本院执行,王某当天偿还借款300万余元,并承诺一年内结清剩余款项。一年期届满后,因被执行人王某并未履行剩余欠款,我院遂再次找到王某,告知其若不履行偿还义务,将依法承担司法拘留的法律后果,最终王某将剩余借款全部履行,至此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两面锦旗,既是肯定,也是鞭策,这份信任和感谢将激励着执行局每位干警并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坚持做到秉公执法,执行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