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涉“两卡”犯罪诉源治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12月20日下午,井冈山法院邀请井冈山中学50余名中学生走进庭审现场,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庭审,用真实案例揭露电信网络诈骗的特点,帮助学生们提高反诈意识。
基本案情:2023年2月至3月,被告人卓某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活动,为获取非法利益,向他人提供6张银行卡帮助他人支付结算435558元,其中涉诈资金达125401元,非法获利5700元,被公诉机关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卓某自愿认罪认罚。法庭经过审理,当庭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卓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还为参加旁听的学生进行了答疑解惑。法官告诫各位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要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要轻易将银行卡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否则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或共犯,追悔莫及。
学生们纷纷表示,庭审是最好的法治课,通过现场旁听庭审,既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了解到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会更加警醒,增强自身防范意识,远离电信网络诈骗,提高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