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罚!井冈山法院发出首份《司法惩戒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03-05 11:07:06


    近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审查,案件原告为虚假诉讼,遂法院开出2024年首份《司法惩戒决定书》。

    2024年1月9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欧某起诉龙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欧某向法院提交了收条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诉请龙某偿还借款本金16万元及利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查明,欧某捏造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其与龙某之间并非民间借贷关系,欠条也并非因借款而出具。

    欧某捏造案件事实向法院起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应当遵循的诚信原则,其行为又严重妨害了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构成虚假诉讼。遂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欧某作出500元的罚款决定。《司法惩戒决定书》送达后,欧某主动交纳了罚款。

    法官提醒,虚假诉讼是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意图借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司法裁判的强制执行力实现违法目的的不法行为。对于这类行为,人民法院将加大打击力度,对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拘留的制裁措施;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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