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执行“躲猫猫” 失信惩戒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4-04-10 17:16:24


    “法官,我现在就将剩余执行款一次结清,请不要将我列入失信名单。”近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在失信惩戒的威慑下,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2023年7月,于某作为某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与某培训中心签订《委托办班协议书》。培训结束后,经双方结算,总培训费用为16万余元,核减已付8万元,尚欠8万余元未支付。某培训中心多次讨要无果后,无奈将其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于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故某培训中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积极联系被执行人于某,并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可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毫无主动偿还的意愿。见此情形,执行法官再次联系上于某,告知其如若拒不履行,法院会依法将其与其担任法人的公司纳入失信名单。此时,于某才慌了神,他深知被纳入失信的公司将寸步难行,于是连夜将应付款项全部凑齐汇入法院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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