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井冈山法院乡村巡回法庭走进龙市村

  发布时间:2024-05-21 12:03:14


5月20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乡村巡回法庭在龙市镇龙市村某村民家中公开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被告在龙市镇某路段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原告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被告将原告送到医院接受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均由被告垫付。之后因双方就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未能协商一致产生了矛盾,原告遂诉至法院。 综合研判案情后,考虑到原告虽已出院,但身体仍在恢复中,行动不方便,承办法官遂决定到原告家中现场审理本案。庭审中,法官耐心地告知双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承担的诉讼义务,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庭审有序进行,双方初步核对了各项赔偿费用后也表示愿意根据实际发票金额进行调解,此次庭审不仅促进了双方调解,也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旁听的村民在庭审结束后也向法官咨询自己遇到了法律问题,承办法官在解疑答惑的同时也鼓励大家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做法律明白人,将纠纷化解在第一线。 巡回审判不仅免去了当事人奔波之苦,又以案释法对广大群众进行了法治教育,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关键作用,着力实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影响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促进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下一步,龙市法庭将持续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坚持将巡回审判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形式和抓手,用最直观的庭审现场、最生动的法治宣传,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好“枫桥经验”。

责任编辑:井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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