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调解?”5月21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金融法庭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法庭搬进社区,通过现场开庭审理,于庭后成功调解了一起近两百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本案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
被告某合作社因种植业需要资金周转,遂向原告借款160万,借款期限1年,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被告经营不善,未按时还款,原告催款未果,遂诉至法院。
在现场巡回审理中,承办法官梳理双方争议后,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分析阐释,并从履约践诺的角度耐心沟通,就还款方案反复磋商、协调,最后,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共同调解下,原被告握手言和,被告愿意在一个月内一次性归还原告全款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