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井冈山法院在深入开展“访民情 解民忧 保民安”主题实践活动中,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新方式和新方法,改变过去行政诉讼案件协调的调解局限在庭审当中进行协调、调解的单一做法,将行政案件协调的调解机制放在开庭前。    在受理的该市拿山乡长路村村民因山林权纠纷而不服吉安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向井冈山市政府提起的行政诉讼的案件中,该院对于在接到起诉材料后,首先立案庭在立案审查期间内就及时与行政庭审判庭沟通,在第一时间内将诉讼材料转交行政庭,由行政庭在立案期限内组织原、被告进行立案前协调,在立案审查期间经协调原、被告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诉前就促使原、被告之间达成了和解。使该起“民告官”的案件以协调的方式结了案。
    据悉,经过庭前耐心细致的协调、调解工作,今年以来,井冈山法院在所受理的行政诉讼诉前调解成功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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