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2010年8月10日下午,在参加全国大法官审判管理专题研讨班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来到井冈山市人民法院视察指导工作。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法委副书记陈安众,江西省高院院长张忠厚,吉安市委常委、井冈山管理局党工委书记、局长、井冈山市委书记、市长梅黎明,吉安中院院长陶远鸣,井冈山法院院长郭泽庆陪同考察。    在听取了井冈山市和两级法院的工作情况汇报后,王胜俊院长强调,井冈山精神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永远都不会过时,永远都是我们必须坚持而且要运用于指导我们工作的精神。坚持和发扬井冈山精神,不是一般的要求,而是一个根本的立场问题、方向问题,所以我们非常注重这一次传统教育。井冈山精神,江泽民总书记过去作了比较全面的概括,我认为最重要的,对于法院来讲,有四个方面当前要学习好,领会透,要发展光大。 
    第一,要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只要来到井冈山,我们就感到,对于共产党来讲,对于一个人民法官来讲,没有什么比理想信念更重要。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会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最困难的情况下,会不动摇、不气馁、不后退,会坚持不懈地、一住无前地去奋斗。中国革命,井冈山坚持了两年多,应该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最困难的时候。我在这里讲,大家都比我熟悉了,但我在这里讲也是有感而发。在那种情况之下,有人提出了红旗到底能打多久,也有人开了小差,也出现过部队减员等等情况,这些人就是因为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对革命的前景提出了疑问!而我们共产党的领袖们,他们是坚定地相信,中国革命的道路是走对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是不可抗拒的。所以说咱毛泽东同志才写出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样的巨著。大家想想在那样的困难情况下,如果没有理想、没有信念,没有对人类历史规律坚定不移的相信,怎么能写出那样的作品?这篇文章教育鼓舞了当时坚持井冈山根据地广大的干部群众,才能使这个地方的红色政权保持下来。我们今天讲理想信念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虽然历史已经在大步前进,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是,理想信念这个问题仍然是在严峻地考验着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每一个法官。比如说,我们的意识形态,包括司法意识形态,也是不断地受到质疑,西方敌对势力也是不断地渗透,把司法机关当作和平演变的突破口等等,如果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可能就会极容易受到干扰,另外我们现在承担的任务这么繁重,靠什么去支撑我们的精神?司法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尤其是近来法院发生一系列遭到干扰和袭击的问题,用什么去振奋我们的精神?这个就是要靠坚定的理想信念。
    第二,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这是我们坚定不移的立场。不论形势发生什么变化,不论进行什么样的改革,我们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人民群众。井冈山斗争期间,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毛泽东同志带领那700多人不可能站得住脚。群众支持他们,是因为他们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鱼水情(深)。现在,刚才我讲,我们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我们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等,还要不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这对我们是一个现实严峻的考验,我也曾经说过,我们进行的司法改革,是要离群众越来越近,不能离群众越来越远;我们进行的司法改革,是更加有利和方便群众进行诉讼,而不是给人民群众出难题;我们进行的司法改革,是应该全部考虑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不应当有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提出,要把群众的认可作为对法院工作和司法改革的检验标准。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这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也包括人民法院的宗旨所决定的。所以我们这一次考察井冈山,我相信我们的大法官都会在这方面受到教育,看看当时我们是怎么样在困难情况下相信、依靠、为了群众,我们才立得住脚。
    第三,要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当时的生活条件,工作条件、坚持斗争的条件都非常艰苦,无论从客观和主观上都必须艰苦奋斗,如果说大家没有那种艰苦奋斗的精神,就是那首歌唱的“红米饭南瓜汤”,这种艰苦奋斗的精神,那么,这个井冈山斗争就没有办法坚持下去。现在我们的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大的改善,已经向现代化迈进,艰苦奋斗的精神还要不要?这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很大的考验,我们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不断改善我们的条件。但是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这种物质上的提高与精神上的丰富紧密地结合起来,咱们不能够物质富有了,精神贫乏了,精神贫困那叫贫乏,所以说,这个艰苦奋斗的精神一定要有,这个也是一点我感到要坚持的。
    第四,要坚持党的领导。我们可以看到井冈山斗争期间,是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起到了根本性、基础性的政治保证作用。这都有很多例子了,把支部建在连上,这是加强党对军队领导的最根本性的措施,由于是把支部建在连上,建立了这样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克服了旧军队的一些习气,提高了队伍的素质,增强了队伍的战斗力。这个问题对我们法院来讲,也是一个同现实的考验。我们要按宪法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我们要推进司法改革,要保证司法的高效、公正,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这种形势下,还要不要党的领导?我们感到这些年来由于西方一些法律思想的影响,在这个问题上,有的同志认识并非那么清醒。这个首先要立足中国国情来认识和思考这些问题,中国的国体,中国的政体与西方有根本的差别。我们不是三权分立的国家,我们是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共产党执政的国家,这是宪法确定的重大原则。所以说,从根本大法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我们的头脑应该是清醒的,立场也应该是坚定的。去年,召开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作出了重大决定,我们最高法院为了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我在当时的培训班作了一次讲话,就是关于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的问题,讲了六个必须,那就是说我们坚持井冈山精神,发扬井冈山精神,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法院都要认真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要认真贯彻各级党委的工作部署,人民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决策,包括重大改革事项,都应当向党委报告,另外我们还要依靠党委的支持来排除干扰,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司法的公正,我们还要依靠党委的支持和领导,来加强法院的建设,包括队伍建设、法院的基本建设和法院的基础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等,如果没有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像我们井冈山法院这样经济相对困难的地方,咱们这个第二期工程就很难开展起来,这个就是党委领导与法院科学发展的关系。
   王胜俊强调只要我们坚持发扬井冈山精神,我们法院的工作就有希望,就有前途,就能够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就能够更好地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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