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9月10日,湘赣边区域法院司法协作首届联席会议在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举行。井冈山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刘春红参加了此次会议。此外,永新县、莲花县、上栗县、铜鼓县、万载县、修水县和湖南醴陵市、浏阳市、平江县在内的湘赣边十县(市)法院共同签署了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湘赣边区域司法协作新机制正式构建,区域化司法协作共同体正式成立。    根据框架协议,上述十县(市)法院司法协作内容十分广泛,包含异地执行协助、委托送达、委托调查取证、跨区域涉案财物处理及涉诉信访处置等多个方面,基本涵盖了整个诉讼过程的各个环节。湘赣边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统一司法尺度,减少“司法壁垒”,提升司法合力,使区域内法院能够为湘赣边区域合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据悉,明年将由井冈山法院举办第二届湘赣边区域法院司法协作联席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井伟诚挚邀请湘赣边区域法院的同仁们莅临该院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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