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法院网讯  2010年上半年,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江西省高级人民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建设“六统一”规范的要求,在8月6日建设好了立案信访大厅及配套设施。   在该市八角楼路与兴国路北侧交叉口处(法院大门向西约30米,“八角楼路”路牌旁)树立“井冈山市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大厅”灯箱指示牌。灯箱尺寸为高2.0米、宽0.7米。
    该立案信访大厅及配套设施的设立,将成为人民法院最醒目、最直观的窗口标志,成为诉讼当事人和来访群众了解法院工作最方便、最直接的渠道。对维护井冈山市经济社会稳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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