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三举措做好“能动刑审”

  发布时间:2010-05-07 08:42:58


    井冈山法院网讯  5月7日,笔者从井冈山法院了解到,该院通过参与社区矫正、创新审判方式等举措,从细微处入手,充分发挥出刑事审判的能动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统计,该院2010年1月至4月底计收各类刑事案件仅16件,较之往年下降近四成,且无一例恶性案件。

    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该院针对“缓、管、免”等人员,主动与其并联系社区管理人员签订三方帮教协议,帮助他们寻找工作、妥善处理各方关系,使其树立生活信心,正确认识社会、面对自己,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其顺利回归社会,从根本上减少其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情法结合做好人性化审判。该院注重保护未成年犯合法权益,也十分重视对他们的教育。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主审法官均会在庭审结束后从审判席走到未成年犯面前,从家庭、社会等各个角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要求其以后改过自新、不要气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这种情法结合的审判方式不仅对未成年犯起到了很好的感化作用,也给在场的所有人上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宣传。该院每年都会到一些乡镇、社区等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尤其对一些比较严重的犯罪,该院会将其作为典型案例着重宣传,以显示法律的权威及惩处力度。这对犯罪分子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也对整个社会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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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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