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人】 井冈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健明
    【推荐意见】
无缝考核实现从严治院绩效考核一直以来存在这样的问题:领导考核下属的多,本单位考核领导的少;照套上级考核方案的多,结合自身特点的个性化考核制度少;只在年底“算总账”的多,分解到平时进行严格考核的少。江西省井冈山市法院较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
近年来,井冈山市法院一步一个台阶,成为了江西省的优秀法院,正是得益于该院以实际行动弘扬敢闯新路的伟大井冈山精神,在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中,不是简单根据上级法院的方案依葫芦画瓢,而是紧紧联系自身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和完善有利于自身工作发展的工作考核方案,达到了从严治院的效果。该院实行“全员化”考核,不仅对普通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对院、庭领导同样实行严格考核;不仅实现了对人员考核的“无缝化”,更充分发挥了院领导的率先垂范作用。该院在考核项目的设置上,做到了既“抓大”又“管小”,注意不因一些细节和小事情而使管理出现漏洞,有效促进了法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该院注重平时的考核与督促,一律以实名通报保证考核方案在日常工作中的扎实贯彻与实施,真正达到了以考核促工作的目的。井冈山市法院的这些考核亮点,不仅值得各地人民法院借鉴,其他政法单位同样可以学习。
【亮点效应】
2009年,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高达70.4%,案件执结率高达91.4%,全年无一起上诉案件被重大改判或发回重审,该院连续第二年被评为吉安市优秀法院,而且荣膺“江西省优秀法院”称号。
本报讯(记者姚晨奕 通讯员龙小毛、韦成)4月6日,记者来到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采访。该院关于2009年的绩效考核通报文件引起了记者好奇:包括院长、副院长在内全体人员的考核结果详细列在其中。如此动真格的考核工作还极为少见。记者深入调查后发现,该院正是通过近年来不断探索建立的“无缝化”的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促进了工作的全面大发展。
该院实行领导双重考核,实现考核人员“无缝化”。 该院的目标管理考核不仅对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还对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单独进行管理考核,明确中层以上干部对主管或分管部门和个人出现的工作差错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实现工作责任层级化和考核人员“无缝化”。
该院考核时严格按制度办事,对普通工作人员和院领导一视同仁。该院将考核结果分为一、二、三等。去年该院取得了良好成绩,绝大部分干警的考核成绩为最高的“一等”,而“一把手”郭泽庆院长因分管的办公室创特色工作未达到要求,按规定其管理业绩被考核为了“二等”,同被确定为“二等”的还有一位副院长。
该院明确考核硬性指标,实现考核内容“规范化”。每年年初都会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和各部门工作职责,以表格形式详细列明各部门一年中必须完成的“硬性指标”。 在制定目标管理考核时,根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对能够定量来表示的尽量数据化,不能定量表示的提出工作要求,不搞不切合实际的数字指标。
该院的绩效考核方案中,除了涉及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主要、常设的考核项目外,还有一些在常人看来难入法院绩效考核“法眼”的小项目。例如,该院还每月对包括院长在内各办公室的空调用电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将超量用电情况与部门和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对节电的部门予以表扬,并规定超量用电前三名由相关责任人自行负担超量的电费。此类小项目的考核还有不按时发放执行款物,未及时上报相关数据、移送案卷、核报开支,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等。
用该院郭院长的话说,“小”事虽小,却能以小见大,“小”事不管好,就会给干警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等大方面带来问题,“小”事能否管好,往往也反映一个法院从严管理的水平。
该院将平时考核情况一律实名通报,实现考核过程“透明化”。对于年度绩效考评工作,除了年底“算总账”, 该院更注重平时的考核、通报与督促。该院建立了案件质量评估、裁判文书评查、调研信息宣传、案件资料归档、目标管理扣罚等15项常态化工作通报制度。通报围绕干什么、谁来干、干的是好还是坏、干的不好怎么办进行。从院长到庭长再到一般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实名通报。每项通报均明确了作出的时间、责任部门和人员。通报主要采用书面形式,按规定多数为每月或每季作出,违纪内容的为不定期随时作出,且发送全院各部门。对应当通报而没有通报或未按规定要求通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分管院领导的责任。这些通报就是年底考核的主要依据。所以,该院包括院长在内的全体干警,谁成绩突出,谁还有差距,平时大家基本上心中有数。
该院坚持绩效考核与奖优罚劣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干部提拔作用的重要依据并对考核优秀者给予必要的精神奖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工作存在差距者进行必要的鞭策并予以大力教育和帮助。“无缝化”、 “规范化”、 “透明化”的岗位绩效考核,给井冈山法院带来了新的气象。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