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远鸣对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发布时间:2010-04-13 09:02:43




    吉安法院网讯  4月9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陶远鸣在井冈山举办的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班上对全市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他指出,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额责任感和紧迫感。因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建设的政治要求,是保证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实现公正廉洁司法的现实需求,是加强法院干警队伍建设、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

    他强调,全市法院要突出抓好法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制度体系和提高制度执行力,不断推进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全市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要实现“五个常态化”,一要强化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实现警示教育常态化;二要强化廉政监督制度建设,实现内外互动监督常态化;三要强化廉政预防制度建设,实现预防治本工作常态化;四要强化案件查处制度建设,实现查办案件工作常态化;五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建设,实现严格执行制度常态化。

    最后,他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加强组织领导和强化各项措施,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要求全市法院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法院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要求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他们的宗旨意识、表率意识、法纪意识、创新意识,使其成为法院公正廉洁司法的坚定维护者、忠实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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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吉安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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